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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工作拉开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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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工作拉开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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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 14: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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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工作拉开帷幕 根据国家建设部建人(2006)37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 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有关要求,湖北省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委员会联合成立了以建设厅厅长张发懋为主任,文国进、占世良、武孟灵、何忠琦、胡铁军等领导同志为副主任的大赛组织委员会,并于三月二十四日向全省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举办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明确了大赛的有关事项,分配了各单位参加全省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名额。
四月十九日,大赛组织委员会召开了市州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大型建筑企业的领导会议。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处长曹向东同志对参加大赛的组织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布署。组委会副主任、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占世良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各市州(企业)要认真抓好三项工作。即: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为竞赛活动提供思想保证;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竞赛活动提供组织保证;3、严密组织,落实责任,为竞赛活动提供措施保证。
为做好这次职业技能大赛,建设厅人事教育处杨晓晶副处长带队,组织全省市州建委和企业的有关同志专程到山东省聊城市进行学习考察,为大赛的组织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月,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武汉建委、中建三局、省工建集团公司领导开会,推荐出了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镶贴工技术专家十八名,为大赛的技术保障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五月八日组委会召集专家会议,讨论确定了各工种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命题标准和范围,目前,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命题范围已基本确定。
各市州有关部门和有关大型建筑企业,在接到部、省两级关于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后,特别是四月十九日的会议后,都在积极行动,认真筹备,开展有关活动。按照组委会的要求,目前已有武汉市、鄂州市、孝感市、荆州市、咸宁市、天门市、省工建集团公司、襄樊市、潜江市、黄石市、十堰市、仙桃市制定下发了实施技能竞赛方案,这些方案充分贯彻和体现了国建人(2006)37号文件和鄂建(2006)35号文件的精神、体现了各单位领导的重视、体现了各自的特色:
武汉市除“四家”联合行文外,市建委又专门对市建筑协会和市装饰协会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和布置,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其活动方案中的四个阶段(动员、报名、预赛、决赛)的时间、内容、方法都比较具体、明确。市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团委又联合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四家”的领导都在会上提出了要求。
省工建集团公司在方案中明确,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者,除享受省级荣誉外,公司对其将实行重奖(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10000元奖金)。
鄂州市联合市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广播电视局共同组织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电视大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的作用,造成家喻户晓的宣传效果。他们拟开展四个系列活动:一是技能电视大赛;二是先进建筑企业电视展播;三是鄂州市建筑成就摄影展;四是印制《2006年鄂州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专刊,以此来推动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在设置奖项上,除个人奖项外,增设了团体奖和组织奖,以此来调动有关单位和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大赛的积极性。
组委会希望目前还没有制定实施方案的各市州和有关企业,按照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的精神,继续抓紧大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并及时上报开展活动的情况,组委会将及时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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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信息: 关于做好参加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信息: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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