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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自评师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分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有关城市建筑业协会,直属会员单位:
为了引导企业理解和成功实践卓越绩效模式,指导企业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持续改进和创新。现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年度工作计划,定于4月下旬在重庆举办《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工程建设企业自评师 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及内容
1.帮助学员系统理解《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标准内涵和实施要点、难点;
2.了解卓越绩效评价过程,掌握卓越绩效评分方法和评审技巧;
3.指导企业开展自我评价及撰写组织概况和自评报告;
4.为组织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开展自我评价、申报质量奖培养工作骨干。
二、培训对象
1.拟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的企业管理人员;
2.承担企业自我评价工作的骨干以及有意从事卓越绩效管理咨询和评审的有关人员等。
三、培训目标及获得资格
1.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获得全国工程建设《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企业自评师资格证书;
2.具有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在企业内进行自我评价的资格。
四、培训方式
讲授、互动研讨、案例练习、考试。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07年4月26日-4月30日 共5天,4月25日全天报到。
重庆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2000元/人。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法
1.协会或企业报名均可。报名回执(附后,可复印)请于2007年4月18日前发送至中建协质量管理分会。
2.各地区、行业协会统一选送8人以上参加培训的,可免领队1人培训费。
3.为确保培训质量,本期培训班计划招生60人,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联 系 人:李 菲 李秋丹
联系电话:010-62132291(兼传真) 62133705
电子邮箱: zjxzlfh@zhulong.com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卓越绩效 自评师 培训 通知
抄报: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质量协会,本会会长、副会长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自评师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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