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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禁用行政手段指定供地对象和价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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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行政手段,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各种形式干预插手土地出让。这是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的硬性规定。
浙江省政府发布实施的《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全省所有工业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各地、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用行政手段指定供地对象、供地位置、供地面积、供地用途、供地方式和供地价格等。
今后,每年第一季度,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及时将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通过当地土地有形市场、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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